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和监督, 谨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0.9亿元,占公司2017年半年度未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9%。公司无 逾期担保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麦堪成 白华 张孝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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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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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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