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
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邱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
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本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7 年 8 月 28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6
号)。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