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我们作为该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规定对其中提交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就此事项发表意 见: 一、《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咏恩、熊伟、蔡海静 2017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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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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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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