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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8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奇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名,实际
参与表决董事 8 名。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反映
了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编制的《关
于 2017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刊登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上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
不超过 1 个月。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8)于 2017 年 8 月 26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变更调整的议案》。
    同意根据财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要求,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主要为增值税
即征即退)所计入的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及调整,即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
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同时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之前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变更为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及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修订的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所计入的会计科目进行变更及调整,即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
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同时将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之前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变更为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上述会计处理方法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及
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
执行。具体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材节能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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