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由于上述《政府补助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相关会
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
则。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将与日常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同时,在利润表中
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在该项目中反映。
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
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12日之间新增的政府
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列报的追溯调整。
本公司因执行新修订的《政府补助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将2017年上
半年度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541.05万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
为利润表“其他收益”列报;将2017年上半年度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444.01万元,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为利润表“财务费用”列报,该变更
对公司当期净利润、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该变更对公司当期净利润、
股东权益及现金流量无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因此,
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
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财会
[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