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勤上股份: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6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6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
       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东莞勤上光电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
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
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进行
审慎核查,并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一、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停
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4 日、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0、
051、059)。
    因公司筹划对半导体照明业务进行剥离,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
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关于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2017-061)。公司股票、公司债券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开
市起停牌。2017 年 6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7-063)。
    2017 年 6 月 9 日,公司确认前述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
2017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4),
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并继续停牌,公司股
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继续停牌。2017 年 6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
    2017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7-068)。2017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
    2017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筹划重
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7)、《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7-078)。2017 年 7 月 15 日、2017 年 7 月 22 日,公司分别
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082)。
    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披露了《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84)、2017 年 7 月 29 日披
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7)。2017
年 8 月 5 日、2017 年 8 月 12 日、2017 年 8 月 19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重
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093、094)。
    二、继续停牌的合理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仍在沟通和协商中,相关方案仍未最终确定,交易事项
仍具有不确定性,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
评估等工作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证券价格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
权益,公司仍需申请继续停牌。
    三、6 个月内复牌可行性
    自停牌以来,上市公司积极组织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
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选聘工作;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进行
沟通、协商及论证,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意向协议;组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以及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内部划转方案并组织实施。
    继续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将积极组织各方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督促各中介机构尽快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组织尽
快实施半导体照明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内部划转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方
案进行沟通、论证及完善,尽快落实、确定具体的交易方案,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
议程序,以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复牌前的工作安排,
上市公司预计最晚将在 2017 年 10 月 26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或报告
书)并申请复牌。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真实;上市公司继续停牌具
有合理性;综合考虑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及复牌前的工作安排,上市公司在 6
个月内申请复牌具有可行性。
    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
司证券价格异常波动,避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上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规定及承
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及时公告并申请复牌。
    (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重组进展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继续停牌的合理性和 6 个月
内复牌可行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