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958 公司简称:哈森股份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哈森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兰永长 钱龙宝
电话 0512-57606227 0512-57606227
办公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 江苏省昆山市花桥镇花安路
1008号 1008号
电子信箱 lyc@harson.com.cn lyc@harson.com.cn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392,114,368.79 1,488,710,512.30 -6.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57,807,224.81 1,170,623,997.25 -1.0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08,142,016.97 -4,060,439.80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775,197,330.45 865,869,267.89 -10.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3,709,819.63 53,683,220.04 -18.5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495,263.40 49,829,828.41 -54.86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3.67 8.04 减少4.3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0 0.32 -37.5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0 0.32 -37.50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8,29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条件的股份
例(%) 数量 的股份数量
数量
珍兴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68.26 148,359,935 148,359,935 无
香港欣荣投资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66 5,771,705 无
昆山珍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1.38 3,001,069 3,001,069 无
有法人
AMAZING NINGBO LIMITED 境外法人 1.38 2,999,996 无
Granadilla Limited 境外法人 0.75 1,630,000 无
昆山华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0.22 489,000 无
有法人
昆山嘉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 0.16 358,597 无
有法人
楼隆飞 境内自然 0.16 354,700 未知
人
陈克宁 境内自然 0.16 350,000 未知
人
昆山坦伯顿投资咨询有限公 境内非国 0.14 309,698 无
司 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间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玉珍持有
HARRISON(BVI)52.74%的股权,HARRISON(BVI)持
有珍兴国际 100%股权,珍兴国际持有公司 68.26%股份;
陈玉珍同时持有昆山珍实投资 100%的股权,昆山珍实
投资持有公司 1.38%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
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519.73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0.4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4,370.9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8.58%。其中:内销实现营业收入 68,703.12 万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3.31%;外销实现营业收入 8,816.61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3.24%。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公司对公司政府补助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此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报告期内政府补助的
列报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