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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08-10-2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7,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0月27日; 
    3、自2006年10月16日公司股权分置方案实施以来,已有17,92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83%,于2007年10月25日上市流通,本次有限售条件股份1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2%,其上市流通为公司第二次安排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以股改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1.15亿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73股,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获得的转增股份送给流通股股东。以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按照转增股本后的持股数量计算,每10股流通股将获送的对价股份为3.2股,每10股流通股实际获得的股数为4.88股。在对价安排完成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审议及实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9月25日经大庆华科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10月16日实施。 
    (三)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和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限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最低承诺。 
    截至2008年10月20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需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锁定期至当前公司总股本的变化情况 
    锁定期起始日至本提示性公告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的说明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自2008年1月1日至本提示性公告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五、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或垫付方是否同意解除限售)情况 
    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再转送作为股改对价,因此,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或垫付方是否同意解除限售)情况。 
    六、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说明 
     1、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929,400股; 
     2、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10月25日; 
     3、前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前次限售股份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流本次上市 
                                流通股股份数量  上市数量(股) 通股股份数量(股) 
                                                                                    流通数量 
序          股东名称                 (股)                                         占股份总 
号                                                                                  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 
1 
       总厂                           51,000,000     5,750,000          45,250,000      4.44 
2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20,339,700     5,750,000          14,589,700      4.44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                                                             4.44 
3                                     12,980,900     5,750,000           7,230,900 
       有限公司 
4      大庆龙化新实业总公司              339,700        339,700                    0      0.26 
       大庆高新区华滨化工有                                                               0.26 
5                                        339,700        339,700                    0 
       限公司 
                                      合计           85,000,000          67,070,600      13.83 
     七、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17,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2%;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10月27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持有有限售    本次限售股    剩余有限售     本次上市流 
                                       条件的流通    份上市数量    条件的流通     通数量占股 
序              股东名称 
                                       股股份数量        (股)      股股份数量     份总数的比号 
                                          (股)                       (股)        例(%) 
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45,250,000    5,750,000     39,500,000            4.44 
2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厂                 14,589,700    5,750,000      8,839,700            4.44 
3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7,230,900    5,750,000      1,480,900            4.44 
                  合计                  67,070,600   17,250,000     49,820,600           13.32 
注:公司本次三家股东上市流通数量每家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总股本115,000,000股的5%,即5,750,000股,占现股份总数129,639,500股的比例为4.44%。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一致。 
    八、控股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在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本公司流通股份的计划,同时对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事宜有如下承诺: 
   “本公司若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我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九、股本变动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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