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 年 8 月 19 日向全
体监事以电子邮件法式发出的召开六届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公司六届四次监事会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 3 人,实际出
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沈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
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