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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世达: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4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收到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计划购买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投资价
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
人员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购买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人员基本情况
    本次拟购买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购买计划主要内容
    1、购买目的
    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同时为了积极维护公司
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购买公司股票,以此增强
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及资本市场的稳定。
    2、购买规模
    本次购买计划拟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信托公司的
定向资金信托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购买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
元。
    3、购买方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购买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4、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计划的资金来源为相应人员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购买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购买计划的实施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该期间内如遇法律法
规规定的限制买卖期间、公司停牌期间或法律法规等规则限定的交易期间,相应截止
时间顺延)。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购买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购买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
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购买人员承诺:在购买期间及购买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票、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购买人员后续购买公司股票的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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