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该股东2007年9月25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居巢支行的600万股本公司股份(上述质押股权因本公司2008年5月19日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增加至8,999,999股),已于2008年10月20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法定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0月23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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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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