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3年3月3日9:00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在会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江廷科董事、管大源董事、沈志军董事、宋立民董事对议案一投了反对票。公司监事和部分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付华廷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贷款并授权董事长及公司财务部门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二、同意《公司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3月3日
黑龙江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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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3-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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