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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 A 楼 302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吴光
美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崔从权董事
因公出差未能与会,书面委托吴光美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和
签署相关文件;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吴光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吴光美董事长提名,聘任崔从权为公司总经理,有效表决票 9 票,
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的
议案》
       经崔从权总经理提名,聘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如
下:
       1、聘任蔡林清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章敦辉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叶平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聘任李立新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聘任吴越峰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聘任吴越峰兼任总工程师,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聘任桂长田为公司副总经理,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聘任王崇桂为公司财务总监,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经吴光美董事长提名,指定王崇桂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1、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吴光美(主任委员)、李朝东(独
立董事)、崔从权、王崇桂
       2、提名委员会委员:崔鹏(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光美、李
朝东(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志宏(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崔从权、
崔鹏(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朝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张
志宏(独立董事)、崔鹏(独立董事)
       有效表决票为 9 票,其中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相关人员任期为三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发布
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六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光美先生:男,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享受国务院
特殊津贴。历任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东华环境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光美先生由于担任控股股东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本公司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5 条第三项所称的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473950 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崔从权先生:男,1966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历任本公司采购
部副主任、工艺管道室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截至本公告日,崔从权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720000 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蔡林清先生:男,195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拥有全国工
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 IPMP 证书。历任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工艺室主
任、副总工程师,本公司工艺管道室主任、副总工程师、董事兼副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蔡林清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306680 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章敦辉先生:男,1961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历任化学工业部
第三设计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安徽淮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章敦辉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336960 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叶平先生:男,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拥
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历任本公司经营部副主任、环境市政
工程室主任、投资发展部主任、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兼任安徽东郡华庭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王小郢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叶平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
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立新先生:男,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咨询工程师。历任本公司项目管理与
报价部副主任、经营部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立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吴越峰先生:男,196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历任本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工艺室主任、副总工程师等职务;
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日,吴越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桂长田先生: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拥有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证书;
历任本公司工艺管道室副主任、项目控制部副主任、主任、工程室主任、
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桂长田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
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崇桂先生:男,196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化学工业部第三设计院财务部副主任,
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财务和资产管理部主任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
事兼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截至本公告日,王崇桂先生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持有本公司股份 1159200 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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