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
表决的方式。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亲自出席监事 5 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
席吉方宇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
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45号)。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本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的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
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