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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5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
信息质量,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
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
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
根据新准则进行调整”,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单独列报
                                                         其他收益
于“营业利润”项目之上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调增其他收益本年金额 2,162,526.00 元,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
                                          调减营业外收入本年金额 2,162,526.00 元。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
收支。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为公司依照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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