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以电话、传真、邮件、书面通知等形式发出,2017 年 8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具表决意见董事 9 人,在规定时间内收 到审议意见函 9 份,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房产 征收补偿的议案》:同意根据政府相关评估报告对坐落于绍兴市环城西 路 201-211 号被征收房产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征收房屋补偿款、各项 费用及奖励共计 13,949,968 元,授权经营班子做好具体工作。(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7-026 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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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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