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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钢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 年 9 月 11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9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参与江西省国有资产产业整合基金的议                √
           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                √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并在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胡显勇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
   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
   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
   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
   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
   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
   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82       新钢股份           2017/9/5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持
   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
   戳为准。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
   股权登记日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
   投票的股东帐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要提
   前进行参会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新余市冶金路 1 号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联系人:王青   电话:0790-6294351
    4、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7 年 9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参与江西省国有资产产
                业整合基金的议案
2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钢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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