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东华环保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鉴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安徽东华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环保”)污水处理装置的配套排污企业尚未建成,没有污水源,致使装置闲置,本公司将所持东华环保92.65%的股权,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
本次股权的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所评估的截止2008年9月30日本公司所持东华环保92.65%的股权对应的评估值为基准,即人民币4,503,918.28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业经本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临时)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本次股权转让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简介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故交易对方具有不确定性。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华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地:淮南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
法定代表人:叶平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400000013826(1-1)
注册资本:340万元
经营范围:环保项目的投资、管理,环保工程设计、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保产品及设备的成套开发及销售代理。
东华环保成立于2003年9月,系本公司为建设、运营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装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2003年4月,本公司与淮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特许经营权使用合同书》,约定由本公司以BOO(建设—拥有—经营)方式建设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装置,作为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韩国工业园招商引资的配套设施,并约定了保底水量等条款。为此,本公司与安徽金达高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华环保,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15万元,占东华环保92.65%的股权;金达公司出资25万元,占东华环保7.35%的股权。2005年,淮南污水装置建成后,由于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韩国工业园未能如期建设,区内排污企业较少,致使作为工业园配套设施的污水处理装置闲置。2006年、2007年,淮南市财政按照《特许经营权使用合同书》中关于保底水量的规定已支付补偿款共488万元。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普审字[2008]第765号《安徽东华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东华环保资产总额为17,603,878.16元,负债总额为14,964,126.65元,净资产为2,639,751.51元;2007年度净利润为240,436.17元。截止2008年9月30日,东华环保资产总额为16,244,016.65元,负债总额为14,766,037.29元,净资产为1,477,979.36元;2008年1-9月份净利润为-1,161,772.15元。
截止目前,本公司未向东华环保提供任何担保;未曾委托东华环保理财。因本公司在东华环保淮南污水装置建设中进行垫资,截止2008年9月30日,东华环保尚欠本公司14,170,123.60元。
上述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股权转让价格
根据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7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东华环保全部股东权益在2008年9月30日及相关前提下的评估值为人民币4,861,217.79元。本公司持有东华环保92.65%的股权所对应的评估值为4,503,918.28元。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4,503,918.28元的评估值为基准。
具体评估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 D=C-B E=D/B×100%
流动资产 5.22 5.22 5.52 0.30 5.75
非流动资产 1,619.18 1,619.18 1,957.21 338.03 20.88
其中: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1,553.27 1,393.80 1,371.65 -22.15 -1.59
无形资产 159.48 585.56 426.08 267.17
递延所得税
65.91 65.91 -65.91 -100.00
资产
资产总计 1,624.40 1,624.40 1,962.73 338.33 20.83
流动负债 1,476.60 1,476.60 1,476.60
非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1,476.60 1,476.60 1,476.60
净资产 147.80 147.80 486.13 338.33 228.91
2、股权转让条件
本次股权转让之受让方须做出特别承诺,受让上述股权时,应清偿东华环保所欠本公司14,170,123.60元的债务。
3、其他事项
本次股权转让具体事宜由本公司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确定,并依法办理。
4、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2008年9月30日。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出售所持东华环保92.65%的股权,可有效避免东华环保因缺少污水源而发生亏损,并可及时变现该股权的资产价值。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三届十二次董事会议(临时)决议;
2、安徽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08]第17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