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具体情况如下: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
审计机构,拥有一支从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队伍。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良好的会计、审计职业素质和水平,在业界享有优良的声誉,
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为
公司提供 2017 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16 年度财
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积极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同意提请股东大
会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公
司提供 2017 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
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符合公司及监管部门对审计机构的要求,且目前正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17 年度的审计服务
工作。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苏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