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接到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事务所更名的通知》,自2008年7月22日起,事务所更名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经公司2007年股东大会聘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将由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变更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20日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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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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