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基于上述理由,我
们同意此项议案。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依照财政部 2014 年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三、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均为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
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关联交
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
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
案。
(此页无正文,为黄山旅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黄攸立 王 烨 章锦河
2017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