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 1 月-6 月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05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
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 36.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616 万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67,38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齐鲁证券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
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848.06 万元后,公司首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6,535.9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天健验〔2011〕473 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证监许可〔2016〕764 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
司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 年 5 月 14 日)为定价基准日,以定价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锁价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9,68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955 元,共计募集资金 77,004.4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85.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6,519.3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
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
部费用 218.47 万元后,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76,300.9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
3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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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44,012.41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12.98 万元, 2017 年 1 月-6 月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59.02 万元,
2017 年 1 月-6 月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34 万元;累计已使用
募集资金 144,271.4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19.32
万元。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84.74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017 年 1 月-6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2016 年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37.42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34
减:项目支出 259.02
2017 年 6 月末首次募集资金专户金额 584.7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子公司嘉兴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赞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文晖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河
北赞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赞宇公司)连同保荐机构齐鲁证券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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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6 年 8 月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方便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子公司嘉兴赞宇公司于 2013 年 4 月注销原在中信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于 2014 年 6 月注销原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文晖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4
月子公司河北赞宇公司注销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县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11 月,公司注销原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解放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
户 。 2016 年 12 月 , 公 司 注 销 原 在 杭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科 技 支 行 开 设 的 账 号 为
3301040160005201671 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首次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77818100158668 347,412.80
司科技支行 77818100162675 5,500,000.00 定期存款
合 计 5,847,412.8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 本期不存在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与公司的整体绩效相关,项目建成后将促进公司的整体研发能力,但
存在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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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4,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 17,385.41
3.河北赞宇公司增资 — 7,007.18 — — — —
4.四川赞宇科技有限公司增
— 1,400.00 — — — —
资
5.收购杭州油脂化工有限公
司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油脂公 14,236.00
司)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44,028.59
合 计 - 102,300.91 99,800.91 259.02 144,271.43 - - 1,759.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附件 1 注 2、3 之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后自行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到自有资金账户 2,144,254.00 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报告期内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无。
[注 1]:年产 7.6 万吨脂肪醇聚氧乙烯醚硫酸钠(AES)项目:该项目生产所需原材料脂肪醇价格从去年第 4 季度快速拉升,今年 3 月份开始又大幅回落,公司因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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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扩大存货备货量相应增加,原材料价格的剧烈波动影响了公司 2017 年 AES 产品毛利率下降,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注 2]:年产 6 万吨脂肪酸甲酯磺酸盐二期项目—3 万吨项目:近几年来表面活性剂产品价格均处于较低价位,使 MES 的价格优势受到削弱,影响了下游应用企业使用
MES 新产品的积极性,从而市场推广进展较慢,导致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注 3]:杜库达(印尼)有限公司和南通凯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各 60%股权收购:南通凯塔和印尼杜库达两公司生产规模均已达到设计能力并已正常开工生产,受今年
上半年棕榈油价格大幅下跌及消化高价位库存影响,两公司 2017 年上半年毛利率明显下降,导致未达到承诺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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