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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4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及《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4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1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8.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71.30万元。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2月2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6]第52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建设周期         实施主体
  1      包装印刷生产建设项目         9,058.75   12 个月    公司总部
  2                                                         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宏泽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13.67   18 个月
                                                            包装有限公司
             合计                    12,072.42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086,037.35 元,募集资
金专户及理财产品金额合计为 84,157,453.31 元。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由于项目建设需一定周期,按公司目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部分
募集资金在一段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为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6 个月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二)额度与额度有效期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受货币政策、宏观经济及相关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
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
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计划财务部对已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建立台账管理,及时分析和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
利因素,及时向管理层和董事长报告,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控制风
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
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
财务状况,结合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
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因此,国元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九、备查文件
    1、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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