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林黎明购买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06 月 09 日,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2017 年 06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
司以自有资金 110,000 万元受让温州润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温州润泽”)及林黎明合计持有的兴科电子(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兴科电子”)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已于 2017
年 06 月 29 日完成资产过户。
根据本次交易签订的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林黎明作为兴科电子利润承诺补
偿责任人,承诺在其获得股权转让价款后的 6 个月之内,将其所获得的全部股权
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的税费后)用于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
不高于 22 元/股的价格购买金龙机电股票。有关本次交易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
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林黎明的通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黎明已在二级市场通
过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 14,126,44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6%,
购买均价为 16.17 元/股。林黎明将按照股权收购协议的约定,将监管账户中剩
余股权转让款继续用于购买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0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