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董事 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加
通讯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8 月 24 日刊登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汉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
京汉王智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王智远”)与河南汉王智远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智远”)之间拟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总金额为 105.7
万元。
公司副总经理张健先生任河南智远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 10.1.3 条规定,河南智远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