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作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拟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
交易事项的相关文件,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用下属全资子公司的5条索道收费权转让给作为SPV的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下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
持证券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
推广机构和销售机构,交易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定
价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征夫 张秀生 王清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