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4年1月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6人,董事叶能湘委托陈克根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士全因事请假未参加会议。公司部份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任自瑜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公司更名为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办公地址迁址的议案
公司办公地址迁至福州市工业路512号。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二条第三自然段修改为2004年2月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更改为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条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福建闽越花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FujianMinyueHuadiaoWineCo.,Ltd第五条修改为注册地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7楼办公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12号。邮政编码:350002
四、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同意郭良晓因工作变动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意李树侠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变更高管人员的议案
同意王小宁因工作变动辞去总裁职务,同意聘陈克根任总裁,吴晓康任副总裁。
七、关于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同意任自瑜辞去董事长职务,推举纪金华任董事长。
九、关于召开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4年2月6日上午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4年2月6日(星期五)上午9时(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3)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详见2003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登载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4)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5)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4年1月30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5、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持股凭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4年2月4日至2月5日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苏
联系电话:0591-3712918
传真:0591-3712387
邮编:350002
联系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12号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7、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1月6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受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期限:2004年 月 日至2004年 月 日
李树侠等人简历
李树侠、男、1936年12月出生、大学、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会计部主任、中国工商银行福建分行行长。
吴晓康、男、1948年8月出生、大专、高级经济师。历任部队团政治处主任、团副政委、团政委,江西南洋生物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江西草珊瑚保健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网络工程应用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管理部总经理、福建绿得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树侠,作为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福建省神龙股份发展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户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树侠
2004年1月5日
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树侠为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本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的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5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人员及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神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管人员及提名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管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履行了法定程序;
3、被聘任的公司高管人员以其经历和经验,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4、独立董事提名候选人符合关于董事和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和提名程序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超然郭良晓
200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