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西(集团)有限公司清偿欠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曾于2003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编号:临2003-:040),上海中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集团)向本公司承诺,将归还尚欠付的往来款项合计人民币5729.2万元。 现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该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中西集团已以现金方式清偿了其以及其下属单位欠付本公司的全部往来款项合计人民币5729.2万元。 至此,本公司与中西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已不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四年一月五日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中西(集团)有限公司清偿欠款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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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4-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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