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 102,622,446.01 元(含利息)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4]1102 号文)核准,公司以人民币 27.06 元每股的发行价格
非公开发售 76,237,98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款计人民币 2,062,999,982.34
元,扣除直接扣除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41,260,000.00 元
后,公司实际共收到上述 A 股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2,021,739,982.34 元,扣除其
他发行 费用 共计 人民 币 4,050,377.24 元 后,实 际募 集资 金净 额为人 民币
2,017,689,605.1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4 年 11 月 12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14)第 1112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1,941,686,379.04 元 。 其 中 非 公 开 发 行 后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人 民 币
1,103,165,389.38 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838,520,989.66 元。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02,622,446.01 元(其中包含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产生
的利息收入人民币 26,770,752.13 元)。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17.6.30 截至 2017.6.30 投项目金额 项目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结余金额 占承诺投入 完成
金额百分比
1. 环维电子(上海)有
限公司一期项目(微小
100,000.00 100,000.02 (0.02) 100.00% 是
化系统模组制造新建项
目)
2. 高传输高密度微型
化无线通信模块制造技 59,000.00 51,399.64 7,600.36 87.12% 是
术改造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2,768.96 42,768.98 (0.02) 100.00% 是
合计 201,768.96 194,168.64 7,600.32 — —
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募集资金专户的历年利息收入;2、公司合
理降低成本与费用,节省项目资金投入。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02,622,446.01 元,占公司此次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5.09%。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102,622,446.01 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受利息收入调整的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
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意见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对《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
进行了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有关规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
金102,622,446.01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进行
了充分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已达成预期效益,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
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
财务费用支出,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02,622,446.01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本次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将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
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中信证券同意环旭电
子本次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