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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核电: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3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
融资工具。
    本议案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尚需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方案如
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 8 亿元(含 8 亿元),最终的发
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通知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融资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3、发行对象及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在中国银行间市场面向定向机构投资者定向发行,可
以采取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由公司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
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合规项目建设。
    6、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
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融资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利率或其发行安排、还本付息的期
限和方式、资金用途等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
宜;
    2、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3、制定、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
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4、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政策
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
项做适当调整(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决定
的事项外);
       5、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工作;
       6、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三、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发行获批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发行非
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
务、合规项目建设。通过发行定向工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
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
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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