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10月14日《证券日报》刊登了对我公司三季报的评论报道,文中提及“分公司停产原因、计提减值准备的标准、财务费用增多等问题”。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就上述报道郑重声明如下:
1、齐齐哈尔分公司属发酵加工行业,污水排放量较大,公司所采用生物降解法处理污水工程一直运行状态不稳。因国家加大对松嫩流域水系污染治理政策及地方环保要求,2008年8月6日收到齐齐哈尔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限期改正通知》,我公司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于2008年8月8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齐哈尔分公司停产公告》,正式确定该分公司停产。
此期间公司聘请了专业的污水处理工程承建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并参考同业状况提出改造方案和预算。但因该分公司经营效益较差,本着成本效益原则及对股东投资收益负责的精神,没有立即决定追加投资。公司将尽快制定对齐齐哈尔分公司的处置方案,并将严格履行投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制度。
2、因该分公司已正式停产,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在聘请了专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齐齐哈尔分公司进行评估后,根据设备的成新率及因闲置对设备的损害程度,对停止生产的大中小型酸碱设备和容易腐蚀的机械设备及失效土建工程计提减值,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过程是严谨合规的。
3、万向财务有限公司分红已在合并利润表“投资收益”科目和合并现金流量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中分列示,同时公司备有银行进账单查询,分红手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而公司本次计提不产生收入现金流,也不能与上述分红科目对冲,因此不存在所谓“本次计提是为冲回分红”这一情形。
4、财务费用增加,为公司贷款增加所致。为适应今年国家宏观金融政策,保证公司十月以后种子收购所需大量的流通资金,公司于今年三季度前完成贷款准备,调整了贷款周期。公司所有借贷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审批及披露程序。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