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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恩电气: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3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基于个人客观、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除此以外未发生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规定相违背的
情形。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且该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没有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上海摩安投资有限公司设立各子公司。
     四、独立董事关于调整 2017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的独立意
见
     我们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核后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
需要,帮助其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担保额度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我们同意调整 2017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互提供的
担保额度。
     五、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董事长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对此项关
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该担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解决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的问题,公司不用支付任何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该关联
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关于向关联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我们对此项关联
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并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考虑到公司采购原材料的资金需求及目前公司的流动资金状况,我们认为,此次
关联人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提供借款,能及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以保证公
司原材料的采购,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
审议该项议案时程序合法合规,并按法规要求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关联人借款。
                                      独立董事: 袁树民      强永昌     彭贵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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