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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缆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 : 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变更日期: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
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
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该会计政
策的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
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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