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星
期二)上午十点半在公司十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到会监事 3
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小平女士主持,议题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如
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
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
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并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长 2016 年度的基本年薪
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报酬总额是 439,909 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长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执行。
(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为
1.5 亿元(壹亿伍仟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
准。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公司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资文件
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其中: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