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
上午 9: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
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董事长李钢先生、董事邓建新先生、万义辉先生、
邵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李钢先生、邵涛先生委托董事史晓华
先生行使表决权,邓建新先生、万义辉先生委托董事胡江华先生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邓波女士、衷俊华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
独立董事万志瑾女士、独立董事余新培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 5 人,实际表决票数为 11 票。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临 2017-026 号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并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长 2016 年度的基本年薪
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报酬总额是 439,909 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长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执行。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额度
为 1.5 亿元(壹亿伍仟万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发
生为准。为便于银行借款具体业务的办理,公司授权管理层与相关银行签署融
资文件及办理相关手续。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将在签署《担保合同》后另行公告。)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17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