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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印发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
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财会
[2017]15 号)规定,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与本公
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在利润表(含合并)“营
业利润”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根据要求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6年度及本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
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
助(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5 号)进行科目间的调整,只涉及会计科目
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属于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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