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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海种业: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2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颜理
想先生、程励先生、韩光涛先生、杨红卫先生签订《车辆买卖协议》,向上述人
员出售公司处置车辆。
    (二)审批程序
    上述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可
上述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关系
    颜理想先生和程励先生系本公司副总经理;韩光涛先生系本公司副总经理毛
书玲女士的配偶;杨红卫先生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洪玲女士的配偶。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颜理想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程励先生系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韩光涛先生系公司员工,公司副总经理毛书玲女士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杨红卫先生系公司员工,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洪玲女士的配偶。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单               数
资产名称      型号      位   使用日期    量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朗 逸 鲁
FDH618     SVW7167HSD   辆   2011/5/27    1   156,090.00   91,442.54   64,647.46
朗 逸 鲁
FDH638     SVW7167HSD   辆   2011/5/27    1   156,090.00   91,442.54   64,647.46
普 桑 鲁
FDH018     SVW7180LED   辆   2011/5/27    1   80,107.00    46,929.32   33,177.68
普 桑 鲁
FDH038     SVW7180LED   辆   2011/5/27    1   80,107.00    46,929.32   33,177.68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山东登海种业有限公司
    2、乙方:颜理想、程励、韩光涛、杨红卫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车辆买卖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朗逸车辆,车牌号鲁 FDH618、车架号 LSVAH2188B2278730,
以肆万捌仟玖佰元整(¥48,900.00 元)价格出售给颜理想(乙方),由乙方在
购车当日付 50%车款,余款 50%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甲方将朗逸车辆,车牌号鲁 FDH638、车架号 LSVAH2180B2284554,以肆万玖
仟肆佰元整(¥49,400.00 元)价格出售给程励(乙方),由乙方在购车当日付
50%车款,余款 50%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甲方将桑塔纳车辆,车牌号鲁 FDH018、车架号 LSVA10336BN016102,以贰万
陆仟元整(¥26,000.00 元)价格出售给韩光涛(乙方),由乙方在购车当日付
50%车款,余款 50%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甲方将桑塔纳车辆,车牌号鲁 FDH038、车架号 LSVA10336BN016228,以贰万
陆仟捌佰元整(¥26,800.00 元)价格出售给杨红卫(乙方),由乙方在购车当
日付 50%车款,余款 50%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第二条   自 2017 年 6 月 20 日起该车辆的所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由甲方协
助乙方尽快过户,过户费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定价依据
    参照莱州市二手车市场估价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售车辆的目的是实行部分公用车辆改革,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无
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 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关联人颜理想先生、程励先生、韩光涛先生、
杨红卫先生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规定,现就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该关联交易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
行了必要的沟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
    (2)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所作的该关联交易
事项,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如下:经核查,本次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车辆遵循
了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和公
司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车辆买卖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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