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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玻A: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22
证券简称:南玻 A;南玻 B;10南玻 02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2017年 5月 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年 6月 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1月 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年 1-6月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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