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调整和增加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
关于公司2017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
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子公司北京市麦达数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参股公司深
圳市六度人和科技有限公司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交易价
格依据市场情况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麦达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洪兵、马旗戟、曹军波、
梁华权、Xuan Richard Gu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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