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报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期接到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名称的函,自2008年7月22日起,公司名称由“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更名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审计机构未发生实质变化,故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8年报审计机构名称将相应变更为“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0月8日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8年报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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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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