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 经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宜安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8-22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