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
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
在公司住所地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名,现场出席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宏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
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与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议案》
金宏、韩志民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与长春长光精密仪器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
长光财兴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李备、盛守青共同出资人民
币 3350 万元设立长春长光辰英生物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