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
席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王锦超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
附件:
王锦超简历
王锦超,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5 年生,本科,
经济法专业,高级政工师,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律顾问资格。1997 年进
入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先后从事法律事务、秘书、纪检监察工作,曾担任华中
光电技术研究所纪委委员,曾获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优秀党员”、“优秀干部”
及管理创新等荣誉。2013 年主持纪监审处工作至今。
截止本公告日,王锦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