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上午 9: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华帝股份
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2017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于2017年8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http://www.cninfo.com.cn)。
2、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华帝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浩标
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4.121425%的股权转让给
潘浩标、洪卫一、资向阳、曾志娟、熊乔峰、李军。其中,同意将持有的中山市华帝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34.792325%的股权转让给潘浩标构成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公司的
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以及整体资源配置,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详细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中山市华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部分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
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型
或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公司投资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中所指风险投资产品。单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半年。详细内容
详见 2017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或低风险理财产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会议表决票(共 7 份)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