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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9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投中鲁”)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的通知”,并将有关会议材料通过书面的形式送到所有董事手中。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出席会议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
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俊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与会董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进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韩城中鲁股权转让事宜的议案》
    2016 年 10 月 8 日,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就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韩城中
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韩城中鲁”)75%股权的事项(下称“本项目”)
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3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项目自首次正式披露信息之日起 12 个月内
均为挂牌有效期,超过 12 个月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的,则应当重新履行审计、
资产评估以及信息披露等产权转让工作程序。
    考虑到本项目的挂牌进展及韩城中鲁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推进本项目
的转让事宜,具体为: 
    1、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项目挂牌有效期届满前,将继续按照公司 2016
年 10 月 8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的挂牌条
件,持续挂牌转让公司所持韩城中鲁 75%股权,对应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1,315,264.35 元,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2、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挂牌有效期届满后,本项目尚未征集到合格受让
方的,将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进
行重新挂牌,并依法展开相应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推进方案。
    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大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为审议《关于推进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韩城中鲁
股权转让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周一)下午 1 点召
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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