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天夏智慧;股票代码:000662)于2017年6月5日开市时起开
始停牌,此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每隔5个工作日发布一次《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上述信息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原预计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7年9月5日前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公司预计在上述期
限内无法披露重组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在2017年9月4日召开
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
月。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为公司董事兼总裁夏建统实际控制
的杭州睿康物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睿亚环能物联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夏
建统,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目前,该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
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磋商及论证。
2、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
产,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3、公司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标的资产
收购的意向协议。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
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标
的资产定价、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以及交易审批程序等。
4、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
问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中瑞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目前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5、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
(3)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6、本次公告未披露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名称原因及后续安排
本次公告未披露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名称,主要是因为该标的
为印度尼西亚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或SPV公司尚未与印度尼西亚标的
公司的股东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的文件,不符合当地信息披露
标准;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不同意上市公司提前披露相关信息。公司
或SPV公司将在本次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3日前与相关
方签订相关协议,并及时披露。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
括:组织并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选聘;与交易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及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和论证,基本完成了本次重组基本
方案的论证工作,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标的资产收购的意向协议;与
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阶段工作进行了相应安
排;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赴印度尼西亚开展尽职调
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并就工作内容与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管
理层进行沟通。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同时,公司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还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
登记和申报。
2、延期复牌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因此,为
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
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公司特申请延期复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重组相关各
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程,并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
公告。
三、承诺事项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17
年 9 月 4 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的议案》。待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向深交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9 月 5 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 3 个
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 6 个月,即预计最晚将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议案,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
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
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
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
中,自 2017 年 6 月 5 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以来,
公司严格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 9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编制并公告了重组
进展信息等信息披露文件,披露信息真实、准确。由于本次交易涉及
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之中,相关各方就交易方案仍
需进一步协商、沟通、论证。因此,预计本次重组无法在 3 个月内公
告重组预案或草案。本次延期复牌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
组相关工作,并能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避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具有合理性。
独立财务顾问将督促公司继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遵守相关
规定及承诺,在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完成之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
重组预案或草案,并根据规定履行公告及复牌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停牌事项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
议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召开股东
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继续停
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鉴于本次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