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情况概述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夏科技”)以其对重
庆永川的应收账款向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追索权国内
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就上述保理
业务为天夏科技提供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保理业务的议案》。
3、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郭盛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440300329585994D
6、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
本公司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前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没有直接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
生购销往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天夏科技于 2016 年 9 月 27 日与重庆市永川区天禾
智慧商圈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就永川区智慧商圈设计、建设项目签署的
《永川区智慧商圈设计、建设项目合同书》为基础交易合同,由天夏
科技向重庆永川提供项目设计、建设服务,并由此已经形成天夏科技
在基础交易合同项下对重庆永川的应收账款。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有追索权的保理方式。
2、保理融资金额:人民币 2 亿元。
3、保理融资利率及费率:8.2%/年。
4、保理融资期限:1 年,自融资本金实际发放日起算。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业务的办理将有利于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
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减少应收账款余额,
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办理融资保理业务,有利于缩短应
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
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天夏科技
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科技办理融资保理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双方签署的《国内业务保理合同》。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