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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9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
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公司按照要求
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
知》(财会[201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
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
整。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准则生效日期开始执行前述新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并根据各准则衔接要求进行了调整,于2017年1月1日起,将与
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
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7年半年度财务报
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也无需进
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按照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号)的要求变更公司会计政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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