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校勘人员的工作失误,本公司已于2008年9月26日披露的《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08_026)中的内容出现失误,现就上述失误内容作更正如下: 经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下列人员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第2款"提名胡佃亮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应改为"提名郜卫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本公司就上述工作失误给投资者带来的阅读上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充分谅解,经更正后的本公司《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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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8-0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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