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17年上半年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对公司2017年上半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 的调查和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2017年1-6月份,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 并延续至2017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等情况; 2、2017 年 1-6 月份,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不存在关联方违规非经营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孙敏、陈金山、李文 2017 年 8 月 17 日
福晶科技: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上半年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7-08-19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